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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博电竞网上官网    发布时间:2023-08-15 01:13:27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3644 转债简称:艾迪转债

  艾迪于2015年确定了自主研发精密减速机的战略目标,携手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组织专业开发团队,经过多年努力,获得了多项减速机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研发出C、E、N三大系列共计32款减速机。经过长时间实际市场验证,艾迪的精密减速机运行平稳,定位精度高,性能卓越,达到了行业领先水平。

  齿隙小: 1弧分以内;角传递误差小:1弧分以内;力矩大、体积小、质量轻、速比大、效率高;寿命长,可使用6000小时;扭转刚度和倾覆刚度大;温升小。

  机器人1450系列产品有效负载6/12KG,臂展达1450mm,末端重复定位精度±0.06mm,末端线m/s,手腕部防护等级达到IP65;适用于焊接、上下料、喷涂、搬运、分拣、装配等应用。

  机器人2230系列产品有效负载120KG,臂展达2230mm,末端重复定位精度为±0.06mm,末端线m/s,手腕部防护等级达到IP65;适用于上下料、码垛、搬运、分拣、装配、涂胶、打磨等应用。

  机器人2700系列产品有效负载210KG,臂展达2700mm,末端重复定位精度±0.06mm,末端线m/s,手腕部防护等级达到IP65;适用于大空间、大负载、运行速度快、精度要求高的场合,如上下料、搬运、码垛、打磨等应用。

  基于SRC 的激光SLAM地面式自动叉车2021款ATM1000在传统AGV小车基础上做了多项改进,外形小巧,负载能力超强;内部搭载SRC系列核心控制器,实现了±10mm 的高精准定位;并且配合红外传感器、3D避障、安全触边等多种传感器进行安全防护,能确保自动叉车在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可灵活完成狭窄空间内的货物运输,是实现工厂智能物流的“搬运神器”。

  对接ERP、MES等主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柔性生产,打造智慧物流和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场景;完美避障/可靠防撞;新增避障激光、防撞条防护范围增大;精准定位/超长续航/超大负载;小车定位精度±10mm,续航≥8h,最大负载1000kg。

  艾迪精密以12,000万元收购亿恩新动力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成为艾迪精密全资子公司。

  亿恩新动力成立于2020年12月15日,主要是做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等业务;是国内领先的电池系统集成商,提供非道路工程机械电池系统及智能电网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工程机械电池Pack最重要的包含轻型工程机械Pack和重型工程Pack。下业主要为高机、叉车、矿卡、挖掘机、装载机、井下铲运机、AGV等主机装备。工程机械的电动化渗透率越高,工程机械电池Pack行业需求越大。

  为应对气候问题,截止当前全球已有136个国家、115个地区、235个主要城市和2000家顶尖企业中的682家制定了碳中和目标。碳中和目标已覆盖了全球88%的温室气体排放、90%的世界经济体量和85%的世界人口。大部分国家实现碳中和的主要路径是“提高清洁能源在发电侧的占比和终端用能电气化”。随着中国“3060”目标的提出和锂电池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国内工程机械电池Pack市场迅速增加。

  随着中国工程机械产业链的发展和新能源技术领先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据全球半壁江山,欧美品牌中国制造供应全球。工程机械PACK业务的战略是紧随国内各大主机厂(含外资企业)的脚步进入全球市场,工程机械电池Pack国内市场的分析可涵盖国际市场。

  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电芯企业也在布局工程机械PACK业务,但其在定制化开发、服务和应用场景的数据积累领域是其薄弱环节。

  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在“双碳”政策的驱动下和疫情的放开,工程机械电池Pack行业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工程机械电池Pack行业国际市场也将随着中国工程机械的国际化快速的进入增长期。

  1)国内工程机械主机厂为获取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电池Pack降电量和差异化开发需求迫切。

  2)有集中应用场景的工程机械产品的电池Pack将快速走向标准化和“可换电”。

  3)叉车电池Pack行业已临近成熟期,高空作业机械池Pack行业处在快速增长期,在市政施工、“零碳港口”、“绿色矿山”和“已进入或即将进入碳核查行业”应用场景的工程机械电池Pack行业即将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1)国外各类工程机械电池Pack行业的市场需求与国内极其相似,但国外电网的不完善性导致国外工程机械的电动化进程落后于国内,且对移动充电方案有迫切需求。

  从整个电力系统的角度看,储能的应用场景可分为发电侧储能、输配电侧储能和用电侧储能三大场景。发电侧对储能的需求场景类型较多,包括电力调峰、辅助动态运行、系统调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并网等;输配电侧储能大多数都用在缓解电网阻塞、延缓输配电设备扩容升级等;用电侧储能大多数都用在电力自发自用、峰谷价差套利、容量电费管理和提升供电可靠性等。

  为应对气候问题,截止当前全球已有136个国家、115个地区、235个主要城市和2000家顶尖企业中的682家制定了碳中和目标。碳中和目标已覆盖了全球88%的温室气体排放、90%的世界经济体量和85%的世界人口。大部分国家实现碳中和的主要路径是“提高清洁能源在发电侧的占比和终端用能电气化”。风电和光伏为当前主要的清洁能源来源,但风光等新能源高比例并网,其波动性和间歇性等问题凸显,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将是巨大的挑战。因此,要提高风光发电在电力系统中的比重,一定要通过储能技术来保障发电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传统的储能技术主要为抽水蓄能,截至2020年底,全球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191.1GW,其中,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顶级规模,为 172.5GW,占比为90.3%,但抽水蓄能的建设周期较长(5-10年),且受资源和地理位置限制。在新型储能技术中,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的成熟度、成本、响应速度、安全性和建设周期等维度优势显著,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成为当前风光等清洁能源高比例并网的重要支撑技术和最优解方案。

  锂离子电池储能技术中使用的主流电芯为磷酸铁锂电池,而全球的磷酸铁锂电池产能集中在中国。中国的锂离子电池储能市场自2021年下旬开始步入爆发式增长阶段。

  截止至2021年底全球新型储能市场累计投运规模已达25GW,同比增长67.7%,新增投运规模达10GW。由于全球各国家能源结构的差异,不同国家的发展重点均有差异,因此全球新增新型储能接入点呈均衡分布(用户侧占比31%,电网侧32%,电源侧37%)。

  2022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总计142.7 GWh,2021年出货量46.9 GWh,同比大幅度增长204.3%。从排名看,宁德时代再次以绝对的优势稳居储能电池出货量首位。2022年储能电池出货排名前五的厂家分别是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Samsung SDI和瑞浦兰钧。其中,前三名厂家的出货量均超过10 GWh,对比去年同期皆有倍数增幅。

  国际市场中的用于电源侧和电网侧的大型储能系统华为、特斯拉等国际型企业凭借渠道优势仅有介入,市场商业化程度不高;用户侧中的工商业侧和户用储能因俄乌战争引发能源博弈、全球能源价格飙升等多重刺激下呈中国制造供应全球的市场格局,商业化程度较高,国内主要的品牌有阳光电源、派能科技等。

  中国的锂离子电池储能市场自2021年下旬开始步入爆发式增长阶段,截至2022年底,国内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12.7 GW,首次突破10 GW,同比增长一倍多。2022年新增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装机6.9 GW,同比增长超180%。其中电源侧占比41%,电网侧占比35%,用户侧占比24%。主要的品牌有阳光电源、海博思创、时代电工、科陆、采日等。

  1)大型风光并网配储由电源侧向电网侧转移,储能电站分布式改为集中式,但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共享式储能”商业模式因锂电池成本原因和收益路径未打通,当前尚不具备吸引第三方资本进入的条件。

  2)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系统当前投资收益不明显,迫切的需要电池储能系统降本下降。

  4)在政府的调控下,工业用电的峰谷价差加大,部分省份的工商业侧储能系统市场需求凸显。

  全球储能市场应用需求成两极化,“快速调频,让调节速度更快”和“容量充裕,让时长更长”。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499.32万元,同比减少24.5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30. 80万元,同比减少46.9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24. 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3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迪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会议由董事长宋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166,2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016,625.80元(含税)。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公司已就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和拟对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实际及银行贷款情况及2023年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实际要,公司拟将2023年度从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本额度为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合计贷款额度,母子公司之间能自行调整,但贷款总额不允许超出前述累计金额额度。

  公司将通过自有资产抵押、母公司为子公司做担保等途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发生的银行贷款做担保措施。具体以相关贷款协议约定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于上述预计额度(12亿元)范围内的贷款事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统一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予以办理。超出上述预计额度范围的贷款事项,届时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现金管理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能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别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依据自有资金资本预算,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6号)核准,艾迪精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59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401.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1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审验并出具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5996号)。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保本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34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因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判断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将不足以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很好的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并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拟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34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3384万股,回购319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7.9412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83.2796万股。

  董事徐尚武先生、宋鹏先生、宋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宋飞先生、宋宇轩先生与宋鹏先生、宋鸥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故董事宋飞先生、宋宇轩先生、徐尚武先生、宋鹏先生、宋鸥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依据公司《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一定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04元/股,回购数量为183.2796万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4,772.60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董事徐尚武先生、宋鹏先生、宋鸥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宋飞先生、宋宇轩先生与宋鹏先生、宋鸥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故董事宋飞先生、宋宇轩先生、徐尚武先生、宋鹏先生、宋鸥先生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6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公开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598.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1.31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这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5996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5,629.11万元,其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46,497.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132.11万元。

  本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55.2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9567号)。

  2022年5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资购买理财产品127,490.00万元,赎回80,993.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46,497.00万元。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迪精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艾迪精密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居忠,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明坤,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刘圣洁,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34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3384万股,回购319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7.9412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83.2796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做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随即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598,809,616股增加至601,113,216股。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1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2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回购35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1864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39.224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34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因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和股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判断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将无法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并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拟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34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3384万股,回购319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7.9412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83.279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34人因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338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预计2022年全年净利润不能达到《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能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此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鉴于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和股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判断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将无法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并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拟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公司将上述319名(不包括离职人员)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167.941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应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3.2796万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故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6.16元/股调整为26.04元/股。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83.279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772.60万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38,333,462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回购34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3384万股,回购319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7.9412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83.2796万股。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34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因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判断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将无法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并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拟终止本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34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3384万股,回购319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7.9412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83.2796万股。,回购价格为26.04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和文件按照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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